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品市场,打击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维护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市区商场、超市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同时提醒关广大消费者要慎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在选购卫生用品时,一要选择到正规的超市、商场去购买。二要选购卫生许可证等标识齐全的产品。卫生用品(包括卫生纸、卫生巾、卫生护垫、婴儿纸尿裤、湿巾类等)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主要原料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消毒级产品应标注“消毒级”字样、卫生湿巾还应标注杀菌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抗(抑)菌剂的说明书应标注下列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剂型、 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植物成分的抗(抑)菌剂应标注主要植物拉丁文名称、 抑制或杀灭微生物类别、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此外,用于阴部粘膜的抗(抑)菌产品应当标注“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三要看好产品的说明书。卫生用品仅仅是正常的生理卫生日常所需品,不能夸大产品的功能,《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对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卫生巾(纸)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杀菌、除菌、药物、保健、除湿、润燥、止痒、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等内容;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等内容;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抗/抑菌、杀菌作用;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所有消毒产品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抗(抑)菌产品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消费者要想治疗疾病,应到正规药店或医院选购标有国药准字的相关药品,不要用卫生用品代替药品来治疗疾病,以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避免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
三八妇女节后,我所将继续加大对消毒产品特别是妇女卫生用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求经营单位进货时,要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卫生执法人员将责令经销单位将不合格产品撤柜,停止销售,并对有关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行政处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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