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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市直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程序
临沂卫生监督网 www.lywsjd.gov.cn 2006年04月05日 来源:  
申请办理市直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程序
、许可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许可条件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要求)》。(GB9663-1996)
、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
3、卫生管理组织;
4、卫生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6、预防性卫生监督资料(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验收认可书;
7、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8、房产产权证明(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凭证明)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检测、检验机构出据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1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如实提供,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请书“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和签章;用黑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必须相同,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许可程序
1、申请人提出卫生许可申请;
2、市卫生局审查后予以受理;
3、卫生监督员现场审验;
4、发放《卫生许可证》。
、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厅、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价费发[2001]215号
、承诺期限
  所有书面材料齐备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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