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我市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提升卫生行政许可服务质量,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及高效便民的指导原则,市卫生局近日已将部分分散在县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管权限下放到相应县区管理。为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明确监管范围,提高监管质量,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我所直接监管的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单位情况予以公示,望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和支持。
附: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接监管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单位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