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7期
(总第113期)
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8年7月17日
临沂市水质监管再上新台阶
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一直是卫生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今年上半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充分利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对市直管单位开展了生活饮用水集中整治活动,按照创城标准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市政供水、单位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管理;配备水消毒设施并保证运转正常;严格涉水产品索证及“五病”调离制度;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卫生状况;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及水箱清洗、消毒;完善饮用水卫生档案。本次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126辆次,人员372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0份。
截止目前,市直管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已全部取得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健全,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清洁卫生,85%的自备水及二次供水单位安装了自动水质消毒设施。本次集中整治,效果显著,水质卫生质量较去年有了明显提高,确保了广大市民饮用水卫生安全。
莒南县依法开展餐具消毒服务机构和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近日,莒南县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具消毒服务机构和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餐具消毒服务机构7家,其中4家未经审批,不能出示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餐具消毒检验报告书。部分餐具消毒服务机构厂房设备简陋,没有专用清洗池及消毒设备。检查组同时对全县15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生产车间卫生状况、水源水质、净化处理设备、生产条件等进行了综合监督检查,合格10家,不合格5家,合格率67%。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依法查封收缴了不合格消毒餐具2460套,要求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对4家无证经营的餐具消毒机构和2家生产桶装饮用水的生产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并依法立案查处。
沂水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近日,沂水县卫生局会同公安、工商、药监、广播电视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牙科整治为重点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沂水县政府专门下发了《沂水县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游医、假医;二是进一步规范口腔诊疗活动。查处不合格医疗器械,规范齿科医疗器械的购货渠道和使用行为;强化齿科器械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医源性感染;三是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打击医疗机构将科室或者房屋出租给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和人员,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专项整治采取先易后难,先乡镇后城区的方法,目前,全县除城区外,各乡镇拉网式检查已基本结束,关停牙科非法诊所51户。其中,自行关停39家,依法取缔12处,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5万余元。
费县召开全县生活饮用水、桶装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配送企业专项整治会议
6月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桶装饮用水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全省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费县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召开了由全县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定型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配送企业负责人和技术员46人参加的专项整治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山东省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要求》和《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临沭县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临沭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此次稽查,以卫生监督责任制落实,食品、公共场所两行业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公共场所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等内容为重点,并对卫生监督员的工作态度、廉政建设、风纪风貌、执法形象等方面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
经查,大多数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未能亮证经营、卫生组织制度未上墙、消毒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卫生监督稽查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稽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此次活动共检查110余个单位,发放问卷75份。
临沭县开展烧烤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 临沭县卫生监督机构对烧烤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从业单位的环境卫生、防尘防蝇等卫生设施、原料采购、生熟分开等内容,同时对熟肉、羊肉串等肉制品的亚硝酸盐含量进行了采样监测。此次活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75人次,车辆18台次,抽检样品71份,合格64份,合格率90.1%,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送:省卫生厅法监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左沛廷副市长,张凡春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卫生监督机构,各县区卫生局,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