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3期
(总第109期)
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8年6月23日
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两家大型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
6月18日至19日,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一行14人,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刘桂刚副所长带领下,来我市依法对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进行了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检查表明:两家医院均按照省卫生厅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树立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注重医德医风和法制教育,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对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问卷调查显示:患者对候诊时间、等候手术所用时间、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就医环境和院务公开等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均达97%以上。
检查中也发现两家医院在依法执业和依法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依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两家医院围绕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同时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执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做到服务好,质量好,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省检查组针对两家医院存在的问题分别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60日内整改完毕,并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廷祥、副局长程杰、纪委书记王传恒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两家医院的领导陪同了检查。
我市部署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为确保“两好一满意”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巩固、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前期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于第二、三季度组织对22家大型市管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执法检查。针对本次督查,市卫生局制定了《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把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较大规模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深入分析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这次监督执法检查采取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暗访、对患者(就医者)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真实性;邀请相关专业临床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较大规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模范带头作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垂范作用。
市卫生局成立了以程杰副局长为组长的市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检查组将随机对各地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结果进行通报。
我市开展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检查
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夏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底至6月上旬,我所组织对各县区开展手足口病暨夏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加强临沂市夏季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本次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95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个、学校907所、托幼机构1087家。通过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预检分诊、疫情报告、传染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消毒产品的索证验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疫情信息报告、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防控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车辆、药械、防护用品等应急设备储备及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组织制度、晨检、餐饮具及物品消毒等方面均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但也发现个别基层医疗机构存在传染病漏报、迟报、门诊日志记录不全、书写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不符合要求及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等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对823家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今后的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临沭县卫生健康体检服务上门
为了保障全县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在校学生和群众身体健康,今年以来,针对当前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因工作繁忙而健康体检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临沭县卫生监督机构秉着对全县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及时更新观念、注重实效,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上门服务,先后指派医务人员到12家大型食品厂、3家食品超市、5家酒店等单位,上门为其食品卫生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对全县12个乡镇进行巡回健康检查,截至目前,已经为各单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达2869人,同比增长25%,即方便了群众,又取得了实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护墙"。
送:省卫生厅法监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左沛廷副市长,张凡春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卫生监督机构,各县区卫生局,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