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7期
(总第103期)
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8年4月24日
我所率先召开“两好一满意”活动动员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行风和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卫生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卫生执法社会形象,4月22日,我所召开了 “两好一满意”活动动员大会,葛珍昌所长作了动员讲话。
葛所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意义。这一活动的开展,是一次卫生系统内部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的重要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转变发展理念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卫生系统正行风,树形象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二是要强化措施,务求“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要切实突出维护群众利益这个主题,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开展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切实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这个重点,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切实突出促进工作这个关键,围绕创城工作这个主线,抓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和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执法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关系行业的整体形象,关系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因此,必须加强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细致、认真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的。
会上同时传达了《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我所对市直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为加强对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桶装饮用水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市卫生局统一部署,我所于4月21—23日对我市市直管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并配有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消毒设施与设备是否健全并有效使用;生产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所使用的包装材料、消毒剂采购是否进行索证;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每批产品出厂前是否按要求的项目进行检验等。检查未发现经营企业销售《紧急通知》中所要求停售停用的贵阳南明竹源天然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竹源牌”桶装水及相关产品。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我市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于4月至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以“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安全”为主题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自查、督查和总结三个阶段,以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等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一级医院(含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体检机构、村卫生室、校医院等小型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管理、人员资质、专项技术应用、诊疗范围、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对群众多次举报、非法行医长期得不到治理、医疗安全事故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要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实现医疗市场监管重心下移,消除监管盲点,提高基层医政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我市开展春季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春季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所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食品卫生专项检查。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加强领导,提高对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并根据各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莒南县对一次性卫生用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莒南县卫生监督机构于近日对全县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批发部、大型超市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卫生纸、卫生巾、餐巾纸、一次性卫生筷、面巾纸、手帕纸等消毒产品。对未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的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抽检。共监督检查生产企业6家,经销单位126个,抽检样品71份,合格58份,合格率为82%。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一次性用品经销单位能够按照有关要求严把进货验收质量关,生产企业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针对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目前已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临沭县开展春季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及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临沭县卫生监督机构于3月13日至28日,对全县辖区内的113家小学、幼儿园,14家中学开展了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范围是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内外餐饮摊点、小卖部、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内容包括:学校是否建立健全相应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学校承包食堂管理情况(承包食堂的准入制度和承包者资质,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及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消除引发食源性食物中毒与传染病传播隐患措施;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情况以及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学校卫生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尤其是农村学校存在学校领导卫生安全意识不强、基础设施较差、从业人员卫生意识不够以及自备水源消毒措施落实不完善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罗庄区卫生局积极开展创城工作
继市、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后,罗庄区卫生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制订下发了《罗庄区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与相关单位及科室签订了责任书。同时要求全区卫生系统统一思想,明确标准和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卫生系统所承担的目标和任务。
三月中旬以来,罗庄区卫生局按照创城要求,狠抓了城区公共场所、食品经营、餐饮单位的规范化整治工作,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截止4月9日,该区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350余户,对从业人员健康查体1200余人,办理健康证明1000余个,新办及审验《卫生许可证》120余份,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140余份,并做到了及时跟踪落实。其中对6家拒绝整改单位依法给予取缔,对11家无证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整治过程中,及时向经营者和个体业主宣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他们对创城工作的认识,从而使创城工作不断推进。
送:省卫生厅法监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左沛廷副市长,张凡春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卫生监督机构,各县区卫生局,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