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4期
(总第100期)
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8年1月29日
我所召开200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1月25日,我所在沂州宾馆金坛店召开了2007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各科室利用多媒体汇报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表彰了07年度9名先进工作者和6名工会积极分子。市卫生局程杰副局长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市卫生局法监科杜庆贞科长、杨玉泉副科长参加了会议。葛珍昌所长代表所领导班子作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从八个方面总结回顾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履行职责,规范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树立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新形象;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六是强化行政后勤管理,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七是奉献爱心,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八是加强对外交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葛所长指出,一年来我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能力建设年”和“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以推行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强化能力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但也同时强调,面对日益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卫生监督机构在体制、机制、能力等方面还有许多不适应的问题。一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力度不大。二是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三是执法环境不够宽松,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依然存在。四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五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葛所长对08年的工作也提出了一个总体思路,指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规范内部管理。
最后,程局长在充分肯定卫生监督所07年工作的基础上,对08年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克服困难,化解一些不利因素,有一个整体思路,高标准,严要求,使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亮点,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出实效;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上都了解卫生监督所职责和卫生法律法规;四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参观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五要继续发扬廉洁勤政的好作风,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一个无愧于国家和人民的优秀卫生监督员。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008年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节日食品市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近期对市管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食品的采购、生产加工、经营等各环节提出了具体卫生要求。其中要求餐饮单位继续实行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凡承接年夜饭聚餐5桌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事先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1日。禁止超负荷经营,不得擅自扩大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同时要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工作。各餐饮单位禁止大量加工制作肉类等节日定型包装食品进行发放,以免造成食源性事故发生。在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卫生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及购货凭据,肉类要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兽医检疫合格证明;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做到生、熟食品用具和容器分开,肉类、鱼类、蔬菜类清洗、切配分开,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70℃;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间、专人、专用冰箱、专用容器和专用水池,水管为非手动式,专间要及时消毒处理。冰箱内成品与半成品及鱼、肉、蔬菜分开存放。餐具必须每餐进行热力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自1月17日起,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市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将按《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沂水县卫生局依法公开集中销毁罚没药品
1月25日,沂水县卫生局将2007年度在卫生执法工作中依法罚没的价值逾万元的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药品公开集中销毁。这次集中销毁的药品主要是假冒伪劣、过期的抗生素类、中药等,品种达100余个。
为整顿和规范全县卫生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维护人民群众的就医权益,2007年,沂水县卫生局进一步强化医疗市场监管,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医师资格证的假医,以及药店无证“坐堂行医”行为。2007年6月份,卫生局又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重点对城区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推拿、按摩诊所”进行拉网式集中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绩。07年全年共立案查处81起案件,罚款6万余元,没收非法医疗器械、药品价值2万余元。
平邑县大力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监督工作
职业病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给患者本人造成极大的身心痛苦和经济损失,而且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卫生问题,平邑县各级领导对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县卫生监督机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坚持防治职业病,从源头上抓起,治本治标的工作方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拓宽工作思路,依法监督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当地县卫生监督机构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山东天宝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导爆索、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日前经县卫生监督部门依定程序,现场调查,认真审核,认为该预评价报告书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和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项目设计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评价客观,评价结论正确,准予该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向有关单位申请立项。
本项工作的成功开展,再次开创了全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先河,填补了该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空白。
莒南县加强春节期间食品监督监测
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提高节日供应食品的卫生质量,莒南县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卫生监督员分成六个检查组,从1月9日至19日对全县超市、食品批发、生产加工单位及集贸市场等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饮食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食、饮料、酒类、乳制品、儿童食品、家用调味品等,加强对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对一些没有按照索证手续而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查检验,合格者准予销售,对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依法处理,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本次共监督检验食品295份,合格282份,合格率95.6%;检验生活饮用水11份,合格10份,合格率90.9%。
沂南县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 为春节平安上“保险”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沂南县卫生监督机构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节前食品卫生整治活动。
本次活动共抽调30名卫生监督员,成立了7个检查组,对全县600余家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原料采购及索证情况、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检查中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单位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对华苑商务酒店、金华大酒店等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卫生监督员在节日期间将放弃休息,进行巡回监督。同时专门成立了春节期间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开通了24小时投诉热线,随时接听投诉电话,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为春节平安上“保险”。
送:省卫生厅法监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左沛廷副市长,李海宁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卫生监督机构,各县区卫生局,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