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7年5月22日
我所对市直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目前,我市部分县区发生手足口病,夏季又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市扩散和蔓延,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我所卫生监督人员于5月15日—21日对市直12家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一是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各医疗机构对法定报告传染病的疫情管理都非常重视,均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配有专职或兼职的疫情管理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正常,报告人员认真负责,疫情报告及时准确。 二是消毒隔离工作开展情况。12家医疗机构均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绝大多数单位成立了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科室,配备了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并能定期进行医院感染重点部位的自我监测,资料齐全;建立了各种消毒隔离制度,正确选择使用各种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三是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多数医院设置了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房,并按规定进行了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分别隔离治疗和观察,并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医疗废物等进行了严格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各单位均自5月1日开始设置了肠道门诊,并进行了肠道疾病的诊治和法定传染病的疫情上报工作;多数医院儿科门诊能够与普通门诊分开,设置单独出入口和隔离观察室,并做到及时消毒灭菌;所有被检查单位均储备了足够数量的传染病救治药品、器械和其他所需物资。四是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理情况。各单位均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设置了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场所,设专人负责收集、运送和保存,配备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完善了医疗废物登记,并与临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实施医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五是医疗污水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情况。各单位制度健全,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设备正常运转,定期进行维修,有专职人员管理,并有污水消毒效果监测报告,消毒记录齐全,确保污水排放达标。
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在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方面还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一是各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与传染病诊治有关的科室应当设立法定报告传染病登记本、报告卡,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人及时登记,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疫情,不得缓报、漏报。二是对于确诊的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对于疑似病人,应当在特定的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不得与确诊病人或普通病人混住。三是对于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医疗废物及粪便,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四是继续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工具分类收集、存放医疗废物,完善相关记录资料。五是进一步加强医院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极个别医疗机构对污水消毒设施不健全,相关记录资料不规范,污水处理不达标的情况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我市召开学校卫生工作现场会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 5月17日,市卫生局、教育局在沂南县联合召开了全市学校卫生工作现场会。市卫生局、教育局有关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卫生局监督(防疫)科长、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学校卫生科科长,部分县区中学及市管学校分管校长共11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沂南县卫生局、莒南县卫生防疫站、沂南一中、临沂商校的学校卫生工作经验介绍,参观了沂南一中一食堂和二食堂,市卫生局牛兆英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
牛局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回顾了去年以来全市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狠抓专项整治,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及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目前我市学校卫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应引起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各学校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贯穿于学校卫生工作的始终。就今年的学校卫生工作,牛局长提出了四个重点:一是强化食品卫生监管,杜绝食物中毒事故;二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确保师生饮水安全;三是强化措施,力争学校卫生工作实现新突破;四是广泛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为确保学校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学校要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我所加强市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入夏以来,我市部分地区发生手足口病疫情,为防控手足口病及其他夏季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近日,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了对市管托幼机构的巡回监督检查,要求托幼机构加强对教室及寝室的通风消毒,搞好餐饮具、毛巾、玩具的消毒;做好饮食卫生工作,严把采购、加工、销售关,防止病从口入;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喝生水,不食生、冷、不洁的食物等);严格做好晨检工作,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建立传染病报告及应急制度,切实做好夏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
我所坚持每周五集体业务学习活动
为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自三月份开始,我所确定每周五下午组织全所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师资全部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至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8次。学习内容分别为:行政诉讼法与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食物中毒调查与诊断、放射性皮肤损伤诊断处理、医疗卫生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规范、职业卫生及预防性卫生监督等卫生知识。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所执法人员的卫生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对今后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所积极组织全市专业人员参加全省职业卫生审查培训学习
为做好全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我所组织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共24人,于5月15日至18日,参加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济南举办的“山东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全市职业卫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对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全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审核工作,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莒南县推行公共卫生服务十项承诺
为建立一支公正廉洁、业务精湛、执法严明、作风正派的卫生监督队伍,使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广泛信任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莒南县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把卫生监督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修订完善了《公共卫生服务承诺》,并向全县予以公布,请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一是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为民服务观念,端正为民服务态度,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发展和服务与规范的关系。二是进一步落实对企业和民营业户的“三减、一扶、一免”的优惠倾斜政策,用实际行动亲商、安商、富商,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三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项目对卫生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健康查体,做到态度和蔼,服务到位,检查及时,结果准确。四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申办《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时,减少环节,简化程序。五是卫生监督员执法时必须2人以上,着卫生监督标志服,出示执法证件。六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采样、检验,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可靠,并及时向对方提供检测结果。七是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规的收费标准和《莒南县人民政府7号令》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八是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和生、冷、硬、顶”的不良行为。九是按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向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有效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十是承诺责任。对当事人的投诉,经核查属实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送:省卫生厅法监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检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卫生监督机构,各县区卫生局,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