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对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消费者健康权益,从11月26日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组织4个检查组利用4天时间对全市旅店业、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超市)、歌厅等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卫生执法大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一是检查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所辖公共场所单位基本情况、卫生检测配备、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统计报表等;二是查处公共场所无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无公共用品用具、无专用消毒设施的违法行为以及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和有无蟑螂等情况。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及时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的检查情况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从而,通过本次检查,真正使全市的公共场所卫生有一个大的改观和提升,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卫生安全、放心休闲的购物、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