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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开展《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
临沂卫生监督网 www.lywsjd.gov.cn 2007年11月13日 来源: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让全市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食品卫生法律知识,促进食品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从11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了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的《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为切实搞好这次“宣传周”活动,市卫生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本次宣传活动采取市县区全面启动,市区联动,市及各县区均采取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五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6辆宣传车,利用二天时间,针对“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宣传主题以及“《食品卫生法》是保您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等14条宣传口号进行了巡回宣传。莒南县在县城繁华地段设宣传、咨询、投诉点,展出食品卫生知识展板和伪劣食品,向过往群众介绍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如何鉴别变质过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预防食物中毒等知识;组装宣传车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及乡镇集贸市场进行《食品卫生法》知识宣传;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加宣传和对主要餐饮企业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检查。临沭县挨门逐户向各餐饮单位发放宣传单,与221户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食品卫生承诺书》,在县城区“文化广场”设立咨询点、设置宣传牌、悬挂过街联,发放宣传材料。费县在县电视台开办了“卫生与健康”栏目。 沂水、沂南等县也都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全市共组织卫生执法人员300余人次、车辆100余台次,发放宣传单、小册子25000余份,制作宣传牌、标语500余条块,悬挂沿街横幅500余幅,设宣传咨询站25个,解答问题6000余人次,销毁伪劣变质食品300余公斤。


    本次《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市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法制和责任意识,为今后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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