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我所于10月25日在临沂举办了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案例研讨会。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业务骨干及我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分组对各县区推荐的20个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和讨论,共评出优秀案卷5个,其中沂南县2个,河东区、费县、沂水县各1个。
通过案卷评查发现,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高度重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工作,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逐年提高,大部分案卷基本做到了主体正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但同时也发现,各县区执法水平还很不平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卫生监督执法的需要,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为:部分案卷的执法文书加盖的是卫生监督专用章,处罚实施主体不正确;当事人不具有法定责任能力,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依据不准确,实施行政处罚无法律依据,处罚决定未经审批;个别案卷的处罚决定书邮寄送达无回执,留置送达无情况说明;案卷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书材料未进行衬贴等。评审中结合典型案例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讨,相互交流了行政处罚和案卷制作的经验,达到了以评议促提高、以研讨促学习的预期目的。会议还对全市案例评议工作和具体执法办案细节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为提高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市卫生监督所葛珍昌所长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创新执法模式,完善执法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健全案卷评查等稽查制度,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