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和规范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夏季肠道传染病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消费者饮食卫生安全, 我所于7月12日至25日对驻临沂五区的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本次检查共抽调全所有关科室13名业务骨干,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单位186个,抽查从业人员3578名。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被检查单位依法经营意识较强,建立了较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生产经营条件较好,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年审或换证手续,并在卫生许可的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大多数从业人员取得了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但同时也发现,个别单位不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年审或换证手续,临时聘用的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检查证明而上岗工作,个别单位销售使用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47家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现场处罚32家,立案处罚15家,罚款总金额12.65万元,没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8千克。 本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对提高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