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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规范和创建活动
临沂卫生监督网 www.lywsjd.gov.cn 2007年06月21日 来源: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利,树立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形象,曝光职业卫生违法企业,于5-6月在全市开展了创建和谐企业和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同时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这次创建活动全市共推荐国家、省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及职业卫生工作 “优秀示范企业”九家单位。为使这九家单位确实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我所积极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规范的宣传,强化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强化了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责任主体地位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了职业卫生各项法律法规。同时督促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使劳动者真正得到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制度。并且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管理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等。注重生产环境保护和生产条件的改善,减少和避免职工的职业病危害,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做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不到位,未对接毒接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及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艺流程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表明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企业,和近两年开工投产但未进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制定劳动者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及作业场所危害控制检测的企业加大了监督和处罚力度,对两家拒不整改的企业作了现场处罚,督促其整改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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