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高考、中考秩序,按照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管承担高考任务的7家餐饮单位和3所学校食堂及其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部分县区进行了督导。
在检查学校的同时,我所向承担高考任务的学校发放了《中、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应注意饮食卫生安全》的预警信息,提醒师生注意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并对学校食品、饮用水的供应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米、面等原料采购要定点,索取供货方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检验报告复印件;购买蔬菜、水果要新鲜,不得外购熟食。二是加工食品要遵循生进熟出的原则。加工场所要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 ;加工用工具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三是餐具消毒要用热力消毒法,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四是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各餐次所有主副食品留样100克/种, 盛放于消毒好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五是严禁制售冷荤凉菜,常温下饭菜保存超过2小时后不得出售。六是保证供给考生的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杜绝介水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
对7家餐饮单位的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卫生防护、消毒设施、凉菜制作,桶装饮用水的索证、卫生许可证持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持证、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及生活饮用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针对这次接待任务,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卫生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对少数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不规范,防蝇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本次检查共下达监督意见书10份,销毁不合格食品92公斤,全面清理了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点。
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部分县区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食品卫生监督重点,细化了卫生监督工作措施,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为确保高考期间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