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一月份,我所组织有关人员对市内发行的3家报纸刊登的医疗广告进行了监测。 本次抽查了《齐鲁晚报》、《沂蒙生活报》、《临沂广播电视报》3家报纸的医疗广告,监测时段为1月1日至19日。共监测刊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22家,其中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的17家,占总监测数的77.27%;共监测到医疗广告324条次,涉嫌违法违规的271条次,不合格率为83.64%;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268条次,占总监测数的82.72%;超出审批范围的3条次,占总监测数的0.93%;发布禁止类疾病广告的13条次,占总监测数的4.01%;以专家、教授义诊、特诊、会诊等名义形象和非医学职称发布广告的4条次,占总监测数的1.23%;宣传治愈或隐含治愈或有效率的21条次,占总监测数的6.48%。
通过监测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法医疗广告发布状况泛滥。尽管《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均对医疗广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广告主及相关媒体受利益驱动,对医疗广告发布程序执行不严,甚至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擅自发布医疗广告。二是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证明》文号不同时发布。在刊登医疗广告的22家医疗机构中,只有2家《医疗广告证明》文号是与广告内容同时发布的,而其中一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已经过期;在沂蒙生活报及临沂广播电视报上刊登的282条次医疗广告均没有刊登《医疗广告证明》文号。三是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形式多样,存在欺骗、误导等问题。有的医疗广告刊登的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符或超出审批范围,甚至擅自改变审批内容,进行扩大宣传;有的增加了修饰性词语,隐含宣传治疗效果;有的对禁止发布广告的疾病发布医疗广告,宣传治疗白癜风、尖锐湿疣、乙肝、恶性肿瘤、牛皮癣等,甚至宣传治愈;有的利用患者的特殊心理,宣传对泌尿性疾病的治疗效果,尤其以“无痛流产、妇科整形、男女泌尿性疾病”广告内容最多;有的变换广告形式,以新闻专题、专访、患者现身说法以及义诊、巡诊名义,宣传治疗效果,宣传某博士、专家,含带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电话、承诺治愈等。违法医疗广告具有较强的欺诈性,尤其是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是一种恶劣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影响极大,不仅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我所将加强医疗广告监测,计划每季度抽查监测一次,并对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较严重的医疗机构进行曝光;对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和有关媒体,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扩大社会宣传,利用各种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消费者正确识别医疗广告,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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