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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于4月至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以“规范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安全”为主题的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自查、督查和总结三个阶段,以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等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一级医院(含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体检机构、村卫生室、校医院等小型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管理、人员资质、专项技术应用、诊疗范围、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对群众多次举报、非法行医长期得不到治理、医疗安全事故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单位要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实现医疗市场监管重心下移,消除监管盲点,提高基层医政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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