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卫监〔2008〕22号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贯彻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2008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做好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工作,对于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商店的监督管理。要在总结以往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当地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监管重点,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要主动与教育部门配合,尽快掌握今年考试规模和考点设置情况,建立健全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协调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其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以中高考考点、学生住宿的宾馆、酒店、学校周边的饭店、食品经营店为重点检查部位,以食品及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具洗刷消毒为重点检查环节,以粮油、肉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保健食品及生活饮用水为重点检查内容,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单位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经营、规范操作。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巡回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密切配合工商、城管和公安等部门,清理整顿学校周边食品摊点,保证广大考生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中、高考期间,每考点要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审查食谱,监督有关单位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严禁超许可范围制售冷荤凉菜,向考生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桶或瓶装饮用水应索证齐全)。
三、完善制度,增强应急能力
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山东省重大活动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物中毒报告管理制度。中、高考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始终保持信息畅通。要加强业务演练,增强应急能力,同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车辆,保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妥善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当前是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提高考生自我保护能力。要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诚信单位,曝光违法行为,及时公告食品抽检结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考生及考务人员正确消费、健康消费。
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迅速开展工作,确保辖区“双考”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县区于6月20日之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及附表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
联 系 人:魏学娟
联系电话:0539-8127117
传 真:0539-8128805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