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有关法规规定,我所近日对市直六家医院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质量、供水场所卫生条件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情况显示:一是各单位自备水井和供水设施周围无污染源,多数供水方式为变频压力罐直接供水,少数为加压泵直接供水,设备运转正常;二是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有专职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三是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2007年度的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合格100%,做到持证上岗;四是水质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在监督检查中,对个别单位在供水方面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经过限期整改,市人民医院北院和南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荣军医院共六家医院的自建集中式供水或二次供水条件均达到卫生许可证年度审核标准,已全部进行了2007年年度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