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市卫生局、教育局9—10月份联合组织开展的全市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组织人员对市直管26家学校、9家托幼机构食品卫生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对学校、托幼机构持证情况、卫生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加工经营场所的布局、餐饮具的清洗消毒、食品采购与储存、内外环境的卫生状况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某些重点单位进行了巡回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托幼机构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主动加强自身管理,食品加工基本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工艺合理布局,食品用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安全使用,购进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做到了索证,冷冻、冷藏、洗涤、消毒、保洁、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齐备、有效,学校食品卫生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检查也发现大部分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商店由于对外承包,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新上岗的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卫生安全意识差,个别学校对承包经营者疏于管理,从业人员加工经营食品不能规范操作。有些学校购进食品索证不全,出入库台帐内容缺少,校内食品商店仍有三无食品存在。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规范建立出入库台帐、食品索证验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指导。本次检查,共出动车辆22辆次,执法人员66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1份,当场行政处罚一家,销毁不合格食品84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