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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级领导对卫生监督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2007年我所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和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力度加大了,全所共实施行政处罚122件,较06年增加51件,其中立案处罚31件,当场处罚91件;罚款人民币140818.54元,较06年增加3.8%。在处罚案件中,食品卫生56件,占46%,医疗机构49件,占40%,公共场所3件,占2.5%,消毒产品8件,占6.6%、放射卫生4件,占3.3%、职业卫生2件,占1.6%。对每一个案件,我所都严格按程序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及时组织合议、陈述申辩和处罚审批,严格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制作相关执法文书,所有案件做到了案件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全年无复议或诉讼案件。现已结案119件,案件自觉履行率和结案率达96.72%。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了我市食品和公共卫生相关单位与医疗机构依法经营观念,规范了食品和公共卫生相关单位与医疗机构生产经营秩序,有力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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