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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消毒剂、抗抑菌洗液市场,打击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维护消费者特别是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卫生厅《关于全省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我所卫生监督人员于6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毒剂和抗抑菌洗液的专项监督抽检活动。 本 次专项整治活动,采用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共检查单位49家,其中生产企业7家,商场超市6家,医疗机构8家,药店20家,宾馆饭店8家。 检查的重点是消毒剂、抗抑菌洗液标签说明书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单位、有效期、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许可批件情况等项目,对所检查产品均当场索取其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的复印件,与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进行核对并进行了详细地记录。共检查产品113份,标注内容全部合格的88份,不合格的25份,其中宣传有疗效的15份,未标注卫生许可批件的2份,未标注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的3份,延长有效期的4份,标注无效卫生许可证号的1份,。 对严重违反《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5个单位分别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对不合格产品当场责令撤柜、禁止销售。 在检查的同时,卫生执法人员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规定,加强了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规范等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对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了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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